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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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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器计重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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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7/2 15:30:23] 点击率:[3244] 来源:山东泰安泰山衡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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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合同规定以公量、干态重量计价的商品,要在计重的同时抽取样品化验其水分,按规定操作,计算其合同要求的商品重量。例如棉花、羊毛、生丝等商品,一般要以干净重和标准回潮率核算公量。 一般包装商品的衡器计重,应检验其毛重和皮重,计算出净重。皮重就是指包装材料的重量,皮重的计算方法有下列各种: (1)实际皮重,即包装材料的实际重量。 (2)平均皮重,即从整批商品中抽取若干件的包装材料,称其重量,以其平均数作为每件的皮重,乘以总件数即为全部商品的总皮重。 (3)习惯皮重,即某些商品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已为买卖双方确认,对其重量的估计也为各方公认,则不必再行逐只回皮。 (4)约定皮重,即不经过实际衡重,而是双方同意的重量,称作约定皮重。毛重减去皮重,即不带包装材料的商品重量就是净重。有些商品其包装材料与本身不便分别计重或二者的价值相当而不必各自计重,如卷筒纸等,在买卖时是以毛重计价,这种办法叫作“毛作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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